設置辦法
「健康科技期刊」編輯委員會設置辦法
101年03月28日教務會議通過
102年03月04日健康科技期刊編輯委員會修正
105年9月13日健康科技期刊編輯委員會修正
109年12月02日業務會報修正
110年09月15日業務會報修正
112年09月06日業務會報修正
第一條 本校為鼓勵學術研究,促進學術交流,特於教務處下設「健康科技期刊編輯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編委會)。
第二條 本刊每年出版1卷(2期),分別於3、9月出刊為原則,每期刊登5篇以上之文稿,若不足5篇則延至下期出刊。
第三條 編委會之職掌:
一、籌劃及推展本期刊之發行等事宜。
二、審訂本期刊徵稿簡則。
三、負責稿件之邀稿、審查及刪修等事宜。
四、編列發行本期刊預算。
五、其他有關本期刊出版及編輯事項。
第四條 本委員會置發行人1人,主編1人,副主編5-8人,另置編輯顧問、編輯委員及執行編輯若干人,依下列方式遴選聘任之。
一、發行人:由校長擔任,為本期刊對外負責人。
二、主 編:由校長聘任,綜理本刊事務,召開編輯委員會議,決定稿件刊登及退稿。
三、副主編及編輯委員:由主編就國內外具副教授資格以上、學術聲望卓著之學者,簽請校長遴聘之。
副主編協助期刊主題籌畫、邀稿、推薦審查;編輯委員協助審查稿件事宜。
四、執行編輯:由教務處學術服務組相關人員擔任,負責本期刊編輯、發行等業務。
第五條 編委會委員任期2年。
第六條 編委會依本刊出刊計畫,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,每次會議均應做成紀錄,陳發行人核閱。
第七條 本辦法經業務會報通過,並經校長核定後發布施行。